2)穿书(修)_穿成豪门恶毒寡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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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死性不改,一次不成,就天天爬,夜夜爬,最后把自己的命都爬没了。

  陆怔年纪比陆轩小七岁,差不多是被陆轩养大的,对这个哥哥非常敬重,连带着对原主也忍让,直到最后忍无可忍爆发,直接将原主的腿打断,赶出了陆家的大门。

  原主最后的结局是无家可归,惨死街头。

  常清搞清楚状况后,脑海就有一个声音,很清晰地说:不能让陆怔和林逸风在一起!

  林逸风是原著里的正牌受。

  常清是不知道那声音到底是谁的,但他猜测大概就是原主。

  原主能有那样的结局,完全是自己作出来的,再来一次,居然还死性不改。

  但他也不能说他,毕竟他能重新活一回,还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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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原主,即使是在一本里活,常清也是该感恩的。

  阻止这本的男主们在一起,这显然是不大现实的,一来常清对陆怔没什么兴趣,而来也不大想做那个恶毒男配。

  不过原主都这么要求了,他尽力而为。

  只是从他穿书的时间点也有些尴尬,正好穿在了原主第一次爬陆怔床的时候。

  想想昨天的尴尬事,常清的表情毫无异色,只是伸手摸了摸头上的纱布,那一撞撞得有些狠,流了一地的血,叫本来面沉如水分分钟要上来痛揍他的陆怔都慌了神色。

  不过好歹没被揍进医院躺十天半个月。

  常清想着,脑海里出现了陆怔年轻又充满锐气的慌张脸孔,忍不住笑了一下。

  他这一笑,就落入了陆轩的眼睛里。

  常清长得很漂亮,这种漂亮是超越性别的,可以说是一种纯粹的美,只是平日里他喜欢浓妆艳抹,弄得一团脂粉气,这种美便带了一种艳俗的味道,也因为这个,常常被陆花私底下称呼为“狐狸精”。

  只是今日不知道是不是撞到了脑袋受了伤的缘故,常清不涂眼影,不擦眼线,不搞乱七八糟的妆容,连华丽花哨的暴露衣服都换掉了,白衣黑裤,脸庞干净白皙,一派的纯净。

  这一笑,就笑出了几分春光灿烂的味道。

  陆轩看的眼睛都略微发直了,他长的英俊,但性格却有些内敛,不太能放得开,陆花在旁边,也不好意思说些亲密话,只有板有眼地问常清:“伤口还疼吗?”

  常清回答:“不疼了。”

  陆轩说:“我让张妈拿了祛疤药,你用着,别留疤。”

  常清:“嗯。”

  陆轩觉得有些奇怪,常清一直都很粘他,但是今天一反常态地站在了距离他两米的地方,让他有些在意。

  但陆轩没有问,他停顿了一下,说:“我去洗澡。”

  陆轩走后,陆花张牙舞爪道:“你看!我哥还是喜欢你的脸,你不信的话,要不要试试看不用祛疤药,留了疤我哥肯定就不喜欢你了。”

  陆花年纪也才十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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