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八百二十二章 打的是这么个货_重生之我是大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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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星不在少数,被卓威得罪了的,也大有人在,可就是没有人办了他。

  而且,这种偷窥别人隐私的行为,居然也没有人站出来制止。

  后来,宋铮问了一个做律师的朋友才明白,敢情卓威爆料的尺度,并没有超出法律规定之外。

  可能会提到偷拍,但卓威明显是研究过法律的,不然也说不出“明星身上有商品属性,我们要维护公众对商品的知情权”这种话来,明星作为公众人物,自然需要牺牲一部分隐私,而接受大众的舆论监督,所以只要不是室内安装摄像头这种性质的偷拍,基本是没办法真正起诉的。

  所以,如果说当狗仔偷拍明星私生活的卓威有什么背景的话,那中国的法律就是卓威最大的背景。

  在一次媒体采访中卓威就曾说过,他偷拍的底线就是法律。

  卓威透露自己曾经详细咨询过专业的律师,得到的答案是:中国现在没有新闻法,对公众人物的隐私,在新闻报道上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和界限。

  这句话翻译一下让大家更容易明白一点,那就是“法无禁止皆可为”。

  特别是受到窦维事件的影响,卓威更加相信法律是站在自己这一边的。

  另外,卓威的爆料很讲究技术性,细心的话就不难发现,卓威的爆料,很多时候都是似是而非的,既不明显戳破,但也能让人一眼看出来。

  比如宋铮前世闹得很凶的关于大幂幂和刘凯威婚姻问题的。

  刘郎已恨晴川远,一入孤峰春梦残。

  说离了吗?

  明明没有提啊,所以要从这种话上以造谣、侵犯名誉权等理由来起诉,也多半是行不通的。

  再者,被曝光的明星也不敢公然和卓威撕破脸,作为被卓威爆过料的明星,谁知道他有没有还留一手呢?

  此外,倘若真的和卓威对上了,到时整天盯着自己,难免不被拍出点儿猛料来,毕竟人活在世,谁还能没有污点。

  更何况,人道“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要是自己的演艺道路上一直有人盯着,这得是多可怕的一件事儿啊。

  还有就是,也不乏有的明星和他互利共赢,娱乐圈本身酒炒作成风,谁知道艺人们是不是自己也乐意被卓威拍呢?

  想想那么多明星亲热,明知道可能被看到,可就是不拉窗帘,就能猜到点什么了。

  要知道,自己想上个头条需要不少宣传费,且不一定可以成功,但是一旦找卓威合作,主动曝个料,却是稳稳当当地热搜啊。

  明星需要娱记的爆料,提高他的知名度,而娱记得靠明星提供素材,获得炒作的资本。

  两者是各取所需,互利共赢的关系。

  虽然有的时候娱记做得很过分,但是明星们也不好出来指责。

  就像徐可说的:“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这娱乐圈,确实就是一个江湖,里面的人物关系、恩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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