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四百七十三章 火了_重生之我是大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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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话说得大义凛然,这样的台词,在以往的抗日剧中经常出现,伟光正的让观众听着就烦,但是这番话从孟烦了的嘴里喷出来,人们却一点儿厌烦的感觉都没有,因为谁都知道,他咋呼的厉害,其实就是为了一包粉条。

  这样的一个人物,招人喜欢,似乎再正常不过了,可是接下来的第二名,就不禁让人有些意外了。

  东北佬,迷龙!

  这个名字来自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迷龙爱赌命,但总能赢。

  迷龙这个东北佬具有典型的东北人性格,粗犷、豪爽、带点儿匪气,对兄弟却实诚地能把心和命都交给你。

  他是活得最轻松的一个,因为他简单,他不会有那么多的思虑,不会瞻前顾后,想到了就马上去做。

  所以,他梦一样捡了一个老婆,一个现成的儿子,奇迹般地有了一个家。

  其他炮灰们想都不敢想的事,他却做到了,看似是好得不能再好的运气,却是缘于他对生活的执着,面对幸福,他有足够的勇气追求与担当。

  经年的硝烟给一切蒙上了一层灰沉沉的阴影,世界变得混沌而迷茫,而迷龙的眸子却始终漆黑清亮,如孩童般清澈,就象那纯净澄明的湖水,一望到底。

  如果说孟烦了像一块未琢的璞玉,那么迷龙就是一块透明的水晶。他孩童般地率真,从不压抑自己的感情,所有的痛苦、愤怒和快乐,他都痛快淋漓地释放出来。傻人有傻福,偏就有这样一个怀抱,可以容忍他象个孩子似的撒娇胡闹。连年的战火中,所有人的生活、追求、信仰都被扭曲,唯有他坦然面对,顽强的、有滋有味的、实实在在的活着。

  网络上大量的留言当中,很多人都表示,迷龙刚出现的时候,他们非但不喜欢,反而有些厌恶,因为在收容站这样一个地方,苟延残喘着活下去的都是一些可怜人,作为一个“有钱人”,迷龙对他的同类,不但没有一丁点儿怜悯,居然拳脚相向,实在是有违人们的传统道德观念。

  可是当炮灰们即将被重新投入战场的时候,迷龙所表现出来的东西,让人们不禁喜欢上了这个粗犷中带着点儿孩子气的角色。

  灰暗破败的收容院,这个东北佬慵懒地躺在吊床上,冷眼斜睨着气派十足,掷地有声的做征兵动员的虞啸卿,一脸的漫不经心,其实支着耳朵一个字儿也没放过。

  他的不敬和不屑,与其他炮灰们的畏缩和热切形成强烈反差,充分说明了他在这个院里的霸主地位。

  是的,他就是这里的土霸王,靠着一身匪气和天生买卖人的精明,他过得富足而强悍。他揍谁不需要理由,只看他的心情。

  他就象一只混在鸡群里的无聊的狗,每日扑这个,咬那个,发泄着无穷的精力和莫名的愤慨,在鸡飞狗跳的喧闹中打发着无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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