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四零零章大炮枪毙_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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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擞的副官、参谋以及官员们,来到总督府的门口。

  面对全家军的枪口,普特曼斯毫无惧意。

  不是他害怕,而是怕没有用,丢了台湾,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们,不会放弃他,如果他死了,或许那些股东们会出于人道主人的考虑,给他的家属一笔小小的丧葬费。

  如果他投降,王室更加饶不了他,如果他敢就这样灰溜溜的逃回巴达维亚,唯一的下场就是被绑到火刑柱上文火煎烤,直到把他烤成喷血多汁的牛排为止!

  所以他努力让自己维持饱满的精神,大声朝着全家军道:“你们赛里斯人霸占着这个世界已经太久,这个时代是属于我们欧洲人的!从伟大的哥伦布船长发现新大陆以来,我们欧洲人一次次扬帆出海,探索新世界,让人望而生畏的艰难困苦被我们一一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看似无比强大的敌人在我们小小的探险队面前覆灭了,无数次冲突,无数次恶战,笑到最后的始终是欧洲人,而在欧洲笑到最后的,是我们伟大的荷兰人!”

  蒋百胜不懂荷兰语,他望着身边的舌人林阿水问道:“他说的是什么?”

  林阿水接着道:“他说,荷兰人拥有了全世界最强大的舰队,最庞大的贸易船队,他们支配着全世界的海洋,我们注定是要征服所有大陆,把荷兰王国的光辉散播到地球的每一个角落的……”

  事实上,普特曼斯所说的是:“我是文明人,请允许我们体面的投降!”

  “播你娘!”

  蒋百胜听到这话,肺都气炸了,他指着普特曼斯道:“是不是爷们,给句痛快话,投降不投降!”

  林阿水望着普特曼斯道:“总督阁下,听说你们荷兰人崇尚骑士精神,我们伟大的将军要与你展开骑士决斗,如果你胜了,他就接受你们投降……”

  普特曼斯听到这话,比吃了黄莲还苦。

  他已经快五十岁了,而对面的蒋百胜比全旭还要小四岁,今年堪堪二十六岁,虽然他不算是最高大的,身高莫约一米七五左右,关键是他的体重足足有两百斤,身上没有赘肉,披着全记的重铠,毫不费力。

  “怎么打?”

  其实,全家军这边不是没有人发现林阿水在加油添醋,可是谁也没有反对,他们太恨荷兰人了。

  “将军,他要跟你决斗,说你不是真正的军人,是懦夫,是小偷,劫匪,妓女的后代……”

  蒋百胜怒了。

  正所谓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蒋百胜身上背着小偷的贼名,当年他的媳妇生下儿子,身体虚弱,又没有钱请奶妈,儿子太小吃不了东西,他也没有钱,无奈之下,只好偷了地主家的一只羊。

  结果被抓住打得半死,儿子也因此夭折,他就讨厌别人说他是小偷。

  蒋百胜望着身后的炮兵:“准备开炮,轰他娘的!”

  一零五门野炮,迅雷炮包括飞雷炮,都被排在面前。

  面对密密麻麻的炮管,普特曼斯的脸色瞬间煞白。

  “投降,我们投降!”

  只是,他的声音被炮声淹没了,事实上没有林阿水的翻译,蒋百胜还以为他在咒骂他呢。

  “轰轰轰……”

  炮弹落在混乱的人群中间,掀起一片血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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