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百五十八章 担心_穿越宋朝当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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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朕这就去找大臣们商量去!”

  赵昕起身朝外走去。

  勤政殿内,赵昕将他的想法说给了庞籍和文彦博听。

  赵昕虽然喜欢亲自下旨,但有的时候必须得到中书门下审的同意。君主的诏书从草拟到生效,通常都需要经过非常严密的程序。

  赵昕有权力直接授意拟旨,但更为常见的情况,是中书门下机构先将意见写成劄子,进呈皇帝,获得认可之后,再授意草诏。

  不管这旨意是来自皇帝本人,还是出自执政的宰相机构,按照宋朝的制度,当它进入草诏的程序,一般都归中书省的中书舍人(元丰改制前为知制诰)起草,并不是说皇帝指定哪一个亲信太监大笔一挥就成。

  丰改制后,中书舍人的职责有二,一为“制词”,即根据皇帝的旨意(这叫“词头”)起草诏书。但宋代的中书舍人又有一项特权:如果他觉得“词头”不合法度,无论这词头出自皇帝的意思,还是宰相的意思,他都可以拒绝草诏,这叫做“封还词头”,是宋朝法律明确赋予中书舍人的权力:“事有失当及除授非其人,则论奏封还词头”。宋仁宗朝时,蔡襄当知制诰,“每除授非当职,辄封还之;帝遇之益厚”。

  中书舍人若“封还词头”,而皇帝又固执地非要下诏不可,那么可以由次舍人草诏,但次舍人同样可以“封还词头”。理论上,只要中书舍人达成“拒不草诏”的一致意见,便可以将一道不适宜的诏书“扼杀于萌芽状态”。

  不妨来看一个例子: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参知政事王安石欲将自己的亲信、新法的支持者李定破格提拔为“监察御史里行”,皇帝也同意了。

  但李定这个人人品很坏,声名很臭,知制诰宋敏求即拒绝起草任命李定的诏书,封还词头,并于三天后辞职;接替他的另外两名知制诰苏颂、李大临,也以“爱惜朝廷之法制”为由,再次封还词头。为让李定顺利通过任命,神宗与王安石免去苏颂与李大临之职,任命听话的人当知制诰,总算将李定弄进中央政府当了御史。

  所以赵昕想让这份圣旨能通过,就需要税服中书门下的两位大佬,庞籍和文彦博。

  “官家!武将领兵在外,还携带家眷,此去澳洲一万八千里,山高路远,难保不会发生什么,臣认为此举是否有些不妥!”

  庞籍有些担心的说道。

  文彦博的看法和庞籍恰恰相反,文彦博认为让士兵们携带家眷一起,一定程度上能起到安抚的作用,而且澳洲地处蛮荒之地,需要大宋源源不断的资源输入才行,所以过早的担心实在是没有必要。

  两位宰相一个赞成,一个反对,最终赵昕拍板决定了下来,圣旨才由知制诰梅尧臣起草。

  梅尧臣少即能诗,与苏舜钦齐名,时号“苏梅”,又与欧阳修并称“欧梅”。赵昕登基后,欧阳修在赵昕面前举荐他,赵昕欣赏其才华,便让他担任了知制诰一职。

  说白了就是秘书,赵昕有什么旨意要传达的时候,就需要一个专门的人员拿去润色一下,改成晦涩难懂的文言文,再加几句优美的词语修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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