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十章刑名八要义(求订阅,均百抽奖)_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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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白,混淆是非就在这个八个字上面。

  以,是指和实犯相同,如官员监守自盗,那么无异于实盗,那么按照大虞律,就是枉法罪论处,一律刺字,除以斩、绞。

  若是准的话,就是和实盗不同,就是准盗,那么就不用刺字,只杖一百,流三千里。一字之差,生死立判。

  皆,就是不分首从,同等处理。不止那位官员,就算他手下参与的,也全都要一起论罪,收回赃物,最后刺字处斩。

  各就是各自论罪,按照各自所犯,一一顶罪,这样虽然为首的难逃,但是手下就可以逃过一劫了。

  其,这是改变判决的上前提,比如这个官员在八议之中,就应该减罪,甚至赦免。

  及,就是后面罪,两罪叠加。

  即,就是案情透彻,查证明白。有时候罪犯县衙抓不到,就常用这个字,意思就是不需要犯人画押口供,就可以定案了。

  若,这个是情况相同,若是罪犯在犯罪的时候没有病,但是被抓到的时候得病了,那么就是以病来论。这自然就是帮人开脱的一个好借口了。

  刑名师爷凭借这八个字,一只笔杆子,断人生死,有钱的可以减轻,无钱可以加重,一般人基本都不懂这个门道。

  当初大冢宰卿将这八个字总结出来,是希望各地能减少冤假错案,各地按照实际情况来用这八个字,最后在刑名师爷的钻研之下,就成为谋身的要诀。

  刘思永对于六七八没有多大好感,只是知道,没有细细研究。

  他猜测县丞想要自己当刑名师爷,于是先拒绝了。

  县丞听到这话,拿出一道案卷来,刘思永看了一下,上面写着一个人用刀杀了一个财主,案情已经查清了,县官已经盖上了印,就等下面判决了。

  “这人也是一个可怜人,他今年收成不好,那个财主催的紧,于是他一怒之下,就杀了这个财主。”

  刘思永看着县丞,不知道这个县丞是什么打算。

  “他家里面有三个孩子,家里还有两个年老的父母,若是他死了话,那么他全家就算完了。七条人命,不知道小兄弟是否有救的法子。”

  刘思永看着案卷,对着县丞说“可是这上面已经盖了印了,不能再改了。”

  “小兄弟,看来这件事没有什么回旋的余地了。”

  “我能看看口供吗?县丞老爷。”

  县丞说可以,拿来口供,刘思永看了一下,的确是一个穷苦人家,刘思永看着案卷看了看,然后让县丞拿来笔墨,在用字上面加了一笔,把用字改成甩字。

  刘思永改完,对着县丞说“这是否能脱罪,那我就不知道了,现在只能说看上面了。”

  县丞连忙说好,然后将案卷收下,对着刘思永说“小兄弟你倒是挺厉害的,你到了襄国公帐下,自然有飞黄腾达的时候,这样吧,我现在待你去襄国公府上,让明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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