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章 纪实式侦破电影_大导演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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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旭手里面紧紧地攥着今天的报纸,上面那巨大的标题让他忍不住的激动,几乎整个香港的报纸今天都在报道这件事情,也把他几天来的愁云一下子地吹散了。

  这些天来他可是要为了拍什么样的电影较劲了脑汁,这一部电影对于他来说只能成功不能失败,这部电影又不能太过于前卫和大胆,必须符合这个时代香港人的审视观念,而且还要能够引起人们的兴趣,更重要的是电影的资金并不会十分的富裕,不可能有什么大的场面,可以说是超小制作。

  解肢狂魔林过雨被赦免,这巨大的黑色标题冲击着颜旭的眼球。

  整个报纸上面详细地介绍着林过雨被港督会同行政局赦免,改判终身监禁,这几乎引起了全港人的热意,而且众多的评论家都在报纸上面留下了评论,这可是洋洋洒洒的占据了好几个的版面。

  这一切可都是从82年的一宗人体解肢案开始的,然后就是后来湾仔一家照相馆里面出现的大量照片肢体照片,暗中报警之后,82年8月17日警察抓获了27岁的的士司机林过雨。

  从此四起解肢凶杀案浮出了水面,林过雨不但残忍的杀害了四名女xing,而且对她们进行尸奸,然后一一的解肢,甚至是制作成标本,而且他还为人体残肢拍照,再将一些私密器官进行保存。更甚者是,林过雨还把全部过程都拍成了小电影,以便于日后欣赏。

  后来,警察就在林过雨的家中翻出了大量的特写照片,以及超过四十盒的录影带,还有犯案用的摄影机及工具,这些东西不但令警方震惊,也让整个香港的市民都哗然了。

  由于林过雨犯案时多为下雨的晚上,所以又被广大的市民冠上了雨夜屠夫的称号。

  林过雨在供词中说道,他想把这些照片保存下来,让整个世界的人都看到。而肢解女尸及尸奸是因为他对解剖学有浓厚兴趣,以及有极强的好奇心,为此他甚至购买了众多的解剖书籍。

  林过雨自己则认为,如果他不是犯下了将拍摄了女尸的照片拿去洗像馆冲洗,香港警方也许永远都不会发现凶手到底是谁,按照香港警方超过百分之四十的破案率,还真不知道要多长时间才能破案,而且林过雨一直到入狱都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悔恨之心。

  八月十七号,是林过雨被抓的日子,而昨天,也就是两年后的八月十七号,林过雨从死刑改判为终身监禁,这样的一个决定无疑是一磅重量级的炸弹,注定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日子里面成为港城人热意的话题。

  而且92年李修宪的汇川影业公司就曾经把它搬上了荧屏,并且获得了一千二百七十万的票房,在当年排名第二十八位,甚至超过了备受西方推崇的经典cult片**羔羊。

  如果现在把这个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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