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三十六章 向解放军学习_重生之激情燃烧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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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年11月1日。香港中环某大厦.

  这是香港最繁华地段的一座大厦。在这座高达三十层的大厦的第十二层。是微星科技条团的香港总部的所在。此刻。六位股东正在讨论未来的规划和工作安排。

  亲兄弟明算帐。这是古之圣言。金钱会让人蒙蔽双眼。看不到他不想看到的东西,也不会去想他不愿想的东西。创业时的豪情壮志,让大家风雨同舟。同吃苦同受罪。都无所谓。有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可是当创业者们家大业大万贯家财的时候。事情发生了:总有人嫌自己获得的跟自己付出的相比太少。而别人总是拿得太多,都已经忘了当初大家都是穷光蛋。友情已经让人淡忘了。只剩下利益、权力和**。

  中外无数的企业历史已经告诉了我们这一。

  比如1955年,“晶体管之父”威廉?肖克利,离开贝尔实验室创建肖克利半导体实验室。并吸引了高登?摩尔等许多才华年轻科学家加入。但很快。高登?摩尔等人不满,联合辞职并于1957年10月共同创办了仙童半导体公司。再后来。高登?摩尔又因为仙童公司内部管理问题不满。于1968年7月16日,以集成电路之名共同创办INTEL公司。

  对于李思明来,他必须对所有的资本有绝对的控制力。所以他从一开始的股权分配上,就不会太谦让,更不会模糊处理。事实上,曾智等人也不会有意见。因为基本上钱是李思明挣的。只是友情与共同的理想让他们走到了一起。李思明希望是基业长青,兄弟同心。如果很不幸。兄弟分家的时候,离开者只能得到应得地那一部分。

  “公司在英属维京群岛设立一家离岸公司——微星控股。该公司六名股东。阿明占有其中的五成的股份,其他每人一成。下属全资拥有微星科技和香江电器,这两公司在香港本地注册,受香港法律保护的公司,对外称微星科技集团。登记股东为我和渡边两人。但是我们私下所签协议,已得到香港最著名律师楼律师团的公正。这是各位利益的保证。”曾智将手头的法律文件每人散发了一份,“然后公司再以微星科技集团的名义在深圳投资。而电影公司及在美国地投资。以微星控股的名义持有。我任微星控股和微星集团的董事长兼总裁。大帅任执行副总裁。华、袁侯、渡边和阿明分任副总裁。公司设立及股权,总体情况就是这样。”

  曾智长舒了一口气,这些天来他就忙着这些东西,港府、律师楼还有深圳、广东省政府包括外经贸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等相关部门都跑了个遍。情别是内地。虽政府欢迎外商投资,但曾智为了将执照及各种批文办妥了,总共盖了125个公章。好悬没把腿跑断。可想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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