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名为笔的凶器。_大秦百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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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漠孤烟北,狼嚎雁门外。

  茫茫塞北,寒风呼啸,时至凛冬,天寒地冻,寸草不生。

  自殷商建朝初年,塞外一带异族匈奴肆虐无度,频频南下掠夺人、财、家畜甚至是女子。北疆百姓苦不堪言,直至当今天下风云龙卷,秦、楚、齐、燕、赵、魏、韩七雄争霸,八百年间,无论哪国占领雁门,重兵守关从未一日放松。

  而今,雁门关归属赵国,战国四大名将之一的李牧军神,奉赵王之命镇守于此,震慑匈奴狼族不敢轻易南下。

  这一年,李牧正直壮年,虽额有几缕白发,但征伐沙场,狼族崽子无不闻其名而丧胆丢魂。

  塞外的天风云突破,上一刻阳光日照,下一刻大漠风嚎,然,就在这样难测的苦寒之地,却盛开着一座桃花林,树上桃花尤且开的极为茂盛。

  桃林之中,剑气纵横。

  “再来。”

  中气十足的邀战声中,李牧横劈出道凌厉剑气,所过之处激荡起漫天桃花,却不伤桃树枝干一丝一豪。收发自如,控至毫厘,说的大概就是如此。

  “来的好!”

  音犹未尽,也不知与李牧切磋之人使的是何种武器,只不过八九寸长,前端漆黑染墨,墨尖在胸前一点,这人竟然将李牧一剑置若无物,凌空写起字来。

  几呼吸后,一个“吞”字方正,在内力加持下迎风斗涨。

  那人屈手一压,“吞”字前倾,五指一旋,墨字在他身前迅猛圆转,最终形成一圈黑到极致的墨影,不见人,不见字,更不见光,仿佛一切都被吞噬一般,自然,李牧攻来的那道剑气亦被吞没于无形。

  李牧面色微动,伸手一握,镇岳剑剑身上瞬间炸开两道青色剑罡,如同两条通玄青蛇萦绕盘旋,顷刻间,剑罡同流,凌然肃攻,一剑便劈向严阵以待的对手面门。

  这一剑,太快,非常快……

  既然避无可避,对方淡然一笑,电光火石间兵器划出衣袖,一气化千秋,墨尖硬抗剑尖下,轰鸣炸响,阵阵破空之音荡了开来,振聋发聩。

  不远处,一位俊逸少年,强惹着耳中嗡嗡所带来的恶心感,睁着双异彩连连的眼睛,观看这惊骇一幕,心想,总有一日,我定能如他们这般厉害!

  桃花飞舞渐渐落定,尘土散去。李牧哈哈大笑,经过方才尽情一战,他大感痛快,还剑归鞘后,说道:“百晓生,战国是属于剑的时代,你也是时候去找把称手的剑了。用这读书人的玩意儿……”看着百晓生手中的武器,李牧玩味着摇头,一副可惜可惜的表情。

  当今天下,华夏割据,七雄整列,剑被奉为主流,不说军中大将,江湖草莽,就连儒生都佩剑以彰显自己君子的身份。可,百晓生却不这么想,剑是凶器,笔也是凶器,既是凶器,何必分个“君子小人”?又何必拘泥手中之凶剑为剑,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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