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百四十四章 越办越大(二)_1681_韩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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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个地下钱庄是以东广籍嫌犯沈海燕为首的犯罪团伙,银行流水和转账记录是她们涉嫌洗钱最重要的证据。据该团伙成员交代,自1998年开始,她们就先后在东广的十几个银行以不同名义开立账户。当有客户找她们兑换外币时,只要按约定将人民币汇入她们指定的境内账户,她们再通知在香港的同伙将外币汇入客户在香港银行开设账户中。”

  “如果客户想用外币兑换人民币,则需要将外币汇入她们指定的境外账户,然后她们会将人民币汇入客户在境内的银行账户。该团伙一共洗过多少钱,现在正在查证,但据我们的办案民警统计,仅刚刚过去的两年多时间内,沈海燕及其同伙就非法买卖外汇金额近28亿元人民币!”

  “她们收取多少手续费?”张副厅长只知道涉案金额巨大,不知道会有这么多,听到28亿这个数字,暗暗心惊。

  “她们收取万分之五至千分之一的手续费,至于非法获益多少仍在统计。”

  陈处长比谁都清楚洗钱的问题有多严重,对28亿这个数字并不吃惊,拿笔记下来,示意韩博接着说。

  “为掩盖资金来源,她们使用多人身份证开户,多的时候甚至达到好几百个,长期从事‘境内人民币、境外外币平行交割’的‘对敲型’业务。这样的手法从表面上看,境内的人民币留在境内,境外的外币也没有入境,但实际交易已经完成了。

  这种‘对敲型’地下钱庄,资金在境内外实行单向循环,没有发生物理流动,通过以对账的形式来实现‘两地平衡’。据落网的嫌犯交代,她们也是以这种方式帮所谓的客户,将境内的非法所得,如走私、贪污等款项通过她们的地下钱庄转移至境外,以及在跨境贸易中进行逃汇。”

  省外的案子回头再说,张副厅长此刻最关心省内的案子,抬头问:“在萍盛集团涉黑案中,她们是怎么帮郝英良洗钱的?”

  “嫌疑人沈海燕在接到郝英良的业务之后,利用其本人和亲属的身份证在中行、农行、工行等开立60多个账户,先后将2亿人民币拆分成20万元至70万元不等的数目,通过‘对敲’的方式分别汇入其香港同伙用他人身份证在香港开设的银行账户,在尽可能不引起联合财富情报组注意的情况下,再一系列假交易最终汇入顾思成在香港注册的公司账户。”

  “一下子转出几个亿,她们的外汇从哪儿来的?”

  “据落网的嫌犯交代,她们的外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发动亲朋好友甚至拉亲朋好友入股,利用个人年度购汇两万美元的额度,积少成多,从中行等内地银行合理合法换取的;二是利用深正紧邻香港的地理优势,利用人民币比港币坚挺的契机,采用‘蚂蚁搬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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