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百九十三章 殃及池鱼_回到明朝当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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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允厚躬身道:“启奏陛下,情况比臣想象之中的还要糟糕一些。

  天启七年,京城及周边诸州县共出嫁女子二千三百余,崇祯元年即生育者一千七百余。

  其中一千二百余人为十四岁出嫁,二百余人为十六岁出嫁,二百余人为十七岁出嫁,余者大部分为十三岁,极少一部分年满十八。”

  崇祯皇帝嗯了一声,开口道:“那就是说,大部分都是十五岁便生儿育女了?”

  郭允厚的身子连直都没敢直,只是接着躬身道:“回陛下,正是如此。其中因难产而死者多达百余人,多为十三岁出嫁者。奶水不足者千余人,产后落病者亦有千余之数。

  后来臣去请教了太医院院正与太医院中的阴科、哑科的御医,发现情况确实如陛下所言,凡年不足十八岁者,其骨骼未定,气血不盈,生儿育女,实有莫大之风险。”

  崇祯皇帝嗯了一声,开口道:“每出嫁九人,便有一不足十八岁的女子因难产而死,那就是说,满十八岁才出嫁的,难产而死的很少?”

  郭允厚躬身应道:“是。”

  崇祯皇帝道:“朕有意更改大明律,凡女子未满十八岁者不得出嫁,诸位爱卿怎么看?”

  温体仁早就知道崇祯皇帝想说些什么,当下便出班道:“陛下圣明,臣附议。”

  原本崇祯皇帝以为这事儿也就这样了,毕竟这是好事儿不是?

  只是二哈毕竟是二哈,谁也想不到他们的在想些什么。但是二哈的智商有些时候也是会解除封印的,比如在天气比较冷的时候。

  比如御史郑焕闻就不认为这是好事儿,出班后躬身道:“启奏陛下,臣反对。”

  见崇祯皇帝等着自己继续说下去,郑焕闻便接着说道:“陛下,大明律乃太祖高皇帝所定,不可轻动,此其一也。

  民间向来便认为女子十三天葵至后可以嫁娶,若陛下强行规定不满十八岁者不得出嫁,此扰民之政也。

  其三,民间女子嫁娶较早,实在是有不得已之苦衷。”

  见崇祯皇帝依然没有话说,郑焕闻便接着道:“若是百姓家中生育四五个子女,抚养上未免为难了些。

  若是早早的将女儿嫁了出去,便可以减轻一份负担,故而早些嫁女,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

  前边两条,崇祯皇帝只当这御史言官脑袋又抽抽了,想要搏个清名什么的。

  都已经准备好杀人的崇祯皇帝却不防这家伙居然说出了第三条理由,而且自己还反驳不得。

  别说是大明了,哪怕是后世,一家生几个的情况也很常见,尤其是生不出儿子的那些家庭,更是卯足了劲的生。

  若说是后世的建国初其,禀着太祖的人多力量大思想,尤其是防备着在世界核平之后还有足够的人口来恢复国力,那么可劲生,生的多了有奖这个想法是正确的。

  但是在世界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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