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九十四章 这就是战争_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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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见面的老丈人,居然被薛举砍了全家。连老丈母娘都没能幸免,张妙柯要知道了会伤心得昏过去。

  “看来你是真不知道,你老丈杆子是扶风县令。薛举攻城,你老丈人不投降。城破之后,就被薛举杀了全家。据说死的很惨,家里一个人没留下。”

  “那薛举可死定了,他们全家都死定了。”云浩本来对这场战争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毕竟打生打死跟自己没啥关系。这是李二的战争,不是自己的。刚刚上战场的时候,云浩是喜欢战争的。看到那些血脉喷张的场面,云浩感觉身体里的血在烧。

  那种氛围的烘托,让云浩情不自禁有拎刀子杀出去的冲动。如果不是总被人拦下来,估计现在骨头都能敲鼓了。

  可现在完全不同,这是一场复仇的战争。人家养了十几年的闺女,不能让自己白白的祸害。一个女婿半个儿,云浩认为自己作为人家的半个儿子,有责任为张家讨回公道。

  这次行军的目的地就是扶风,这座县城被薛举的儿子薛仁杲占领了好久。现在,已经是薛举的前进基地。据可靠情报,薛举的家当有一半以上都在扶风。

  情报是错误的,扶风不是薛举的大部分人马,而是全部。显然,薛举不打算一步步蚕食关中。他的想法就是击败李二,趁着关中空虚的时候直捣长安,完成自己的霸业。

  李二的对面,就是列阵迎敌的西秦霸王薛举。一杆高大的薛字帅旗,高高竖立着。黑底红字的旗子上,大大的薛字好像蘸了人血,在空中猎猎飘扬。

  云浩很讨厌战争,那种血在烧的感觉已经许久没有出现在自己身上。胳膊腿乱飞的场面,实在没啥看头儿。相比之下,云浩更喜欢在阴凉下抱着自己的胖儿子睡觉。参军这个活儿到底是干嘛的,云浩到现在也没怎么搞明白。他的理解就是参与这场战争,在军营里面混吃等死看景致,然后回长安领封赏或许还有爵位。

  李神通似乎也是这么想的,于是一老一小两个家伙也不着甲。四条腿耷拉在车辕上,手里都有一个漂亮的银制酒壶。所不同的就是,一个里面装的是蒸酒一个里面装的是葡萄酿。

  “你小子怎么愿意喝这东西,一会儿打起来到处都是红红的血浆。你喝这玩意,老夫总感觉你是在喝血水。”李神通很看不起云浩壶里面的葡萄酿,喝之前还得在冰盆里面冰一下。酸酸甜甜的,不像男人家喝的酒水。

  “一样的米养百样的人,口味这东西从来没有高度一致的时候。就好像在军阵之上,咱们两个不着甲在这胡吹。换成别人,早死八回了。话说,你真的对李文仲,盛彦师他们这么有信心?”云浩喝着酒看对面的军阵,两条腿在车辕上荡来荡去。不像是两军阵前,更像是在自家的秋千上。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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