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七十四章 惊见故人_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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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热得好像是在下火,李二光着膀子,腿上穿着一条裨裤露出两条毛茸茸的大腿。一巴掌宽的护心毛,云浩怎么看李二都应该是自备了毛衣。很怀疑,这位天可汗没有进化完全。

  “二爷,俺老程敬你一杯。当官儿的俺见得多了,您这么随和的还是第一位。”老程端着一碗就,站起身来要与李二碰杯。

  好吧!李二已经算是含蓄的了,这位老程简直就是一只大猩猩。胡子串了满脸,还他娘的打卷儿。很怀疑这家伙的血统,反正五胡乱华之后。到处都是胡化的汉人,和汉化的胡人。大隋朝廷里,蓝眼睛红头发的也不是木有。

  相比之下,云浩就像是一个小姑娘。光着的上身没有一根杂毛,赵氏亲手缝制的大裤衩子穿在身上。比李二他们的形象好太多,没见李二他们没事儿就瞥过来一眼。这年月流行好男一身毛,好女一身膘。云浩这样的,就属于是二等残废。大腿光溜溜的像是的女人,程咬金挤眉弄眼儿。好几次,都想把云浩的裤子扒了验验。

  “俺最敬重知节你这样的好汉,来!咱们满饮此杯!”李二也不含糊,拿着陶碗与老程一撞。豪饮的样子,非常豪迈。

  云浩撇撇嘴,看起来一会儿酒宴又会变成演武宴。昨天就是这样,喝高了的老程将自己的大斧抡的虎虎生风。抡到兴起处,一时没拿住,差点儿把云浩劈成两半。

  李二喝惯了云家蒸酒,这武南庄自酿的浑酒对于李二来说。就好比后世的啤酒,别说喝一坛子。在不考虑胃口承受能力的情况下,一缸都木有问题。

  “哈哈哈!俺老程给大家舞一通助兴。”果然,一碗酒下肚。老程本就红透了的脸,变得有些紫。大踏几步,便带到兵器架子前面。云浩二话不说,撒腿就跑。

  老程跟说书人嘴里的老程有些区别,手中宣花大斧舞得虎虎生风招式精妙。远不是单田芳嘴里,只会三招儿的蠢货。

  李二等人看了频频点头,叫好喝彩的声音此起彼伏。云浩趴着墙边儿看了一会儿,就觉得没意思。怎么看,那些笨拙的招式都没李连杰打的好看。

  杀才们都在找自己的娱乐项目,云浩决定自娱自乐。远比和这些家伙在一起,冒着生命危险喝酒要强。

  庄子上的孩子,都自觉和这位贵人家的孩子保持距离。就连靠近都不敢,显然是受了家里大人的告诫。老程和尤俊达说是好汉,其实就是土匪。别说武南庄,就连在东阿县也没几个人敢惹。

  就老程那脾气,就算是县令得罪了他。怕也是半夜睡不好觉,说不定哪天下乡就被人给黑了。至于三班捕头一类的人物,不是收了这二位钱的就是落了这二位的人情。想派人抓这二位,衙役们还没等出门儿。那边的老程和尤俊达已经得了信儿!大隋年间,那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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