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77章 过失杀人案(18)_解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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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很快,何明明拿过来一张长长的名单交到沈攀桌子上,沈攀招招手,说道:“来,小何,咱们一起,两个人总要比一个人的思路想得更宽广。首先,咱们把名单上与施永关系淡漠的那些人划掉,看看还能剩下多少人。”

  之所以敢确定施永不是凶手沈攀是有把握的,他绝不是为了迎合湟源市局特别是刑侦大队两个队长的想法做出的判断:施永没有杀人动机。

  是的,张鑫也许对施永的老母亲动了手,但对于一个把讲究证据深刻进骨髓的刑警来说,施永也许会冲动的暴打张鑫一顿,就如同三年前他做的那样,但沈攀相信施永这种老刑警动手一定能拿捏住轻重,事实上张鑫在挨打之后还能爬起来偷偷的溜掉就是一个证明。

  而且,法医当年的尸检报告也证实张鑫并没有内出血,体内脏器一切正常,看似吓人的鼻青脸肿不过是皮外伤罢了,这就说明施永至始至终都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没有盲目的激动到下狠手朝死里揍着张鑫。

  施永也不是什么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自然也谈不上有人为他出手,这从黄强提供的详尽的财务报告里就可以反应出来。

  几种情况汇总到一起,那么,张鑫必然是死于他人之手,这一点就连何明明都能像上小学的时候做的个位数的加减乘除那样轻易的得到答案。也就是说,张鑫的死是一种巧合,或者说是被人利用栽赃到了施永头上,沈攀相信自己的结论。

  当年那么多警察之所以没能调查到正确的结果,最主要的原因有两个:其一是社会压力过大,想一想满湟源市到处疯传警察杀人是一个什么概念就令人不寒而栗了。压力太大,为了尽早的得到结论,调查过程中产生偏差也就不足为奇。其二就是施永自己也没法证明自己在暴殴张鑫之后的行踪,这就让他处于一种极其不利的位置,这也是最后法院认定他杀人的根本原因之一。

  那么,既然确定了施永不是凶手,按照受益原则,沈攀的视线当然就落到了施永的人脉关系上。张鑫是在他的租住房被杀害的,凶手的时机把握得相当巧妙,沈攀认为凶手应该同时认识张鑫和施永两个人,否则他不可能抓得住这稍纵即逝的机会,张鑫的皮外伤顶多一两天下来就会消散大半,错过这个时间,凶手也没办法让施永替他顶锅。

  研究来研究去,沈攀忍不住问了一句:“小何,你确定这份名单没有遗漏?”他不是怀疑何明明的工作能力,实则是这份名单中几经勾画之后剩下的就寥寥无几,而且这几个名字左看右看都不像能动手杀人的,除了……

  沈攀提起笔在王超和王健康的名字上点了点,何明明噘着嘴有些不服气了:“沈哥,这份单子是当年林大队亲自列出来的,绝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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