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53章 第五十三章_快穿之科举文男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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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回去。

  他把话本统统放在书房,一本本的看起来,想要找出其中那些最受欢迎。

  发生在他书房的事,不过一炷香时间就被禀告出去,收到消息的人冷哼一声,“随他去,一个病秧子能干什么。”不是她说,再有才华有如何?走两步就气喘吁吁,注定没办法得到上头重用,而握在手里的权利才是真的。

  蔺洵还不知道有人唱衰他,他翻看完手里的样本后,发现大同小异,雷同的情节到处都是。有些倒不像《杨花集》那么露骨,但打擦边球也是难免的,或者说人类会本能对情,仇,权这三方面的东西感兴趣,而如果要写一个狗血的故事,倒不是非要写艳情,狗血八卦也是人类的最爱。越是被人理所当然的东西,反转时越会惊掉眼球。

  蔺洵想了想,决定先写一个故事来试水,跟画作做个比较,看看到底是哪一样更能提高事业值。

  而要够狗血够新奇的故事....重生这类就很不错。这世上最让人难过的,就是我本可以。

  我本可以护住亲人,我本可以拥有爱人,如果我能回到十年前,该有多好?

  至于重生这个主题就不能写的太过露骨,蔺洵只虚虚说是神佛庇佑,让主角或者灵光一现的画面,给她示警。这种画面如果不够细心的人很容易忽略过去,可主角次次都抓住了它。

  为了避免别人把主角的故事投射到他身上,他特意换了性别,把故事的主人翁换成女性,女主本是官宦小姐,可是幼年丧母,少年失弟,快出嫁时父亲死于赈灾途中,命途坎坷,最后青灯古佛了此残生。

  她在佛前跪拜含笑而逝后,眼睛一眨竟然回到正年少时,奶嬷嬷含笑踏进屋请她去饮糖蒸酥酪....

  故事的主角懵懵懂懂,只以为这里是梦中,她逐渐遗忘后来的事情,真心实意的以为这就是她的童年,直到她母亲将要去寺庙上香时,她心脏猛跳脸色发白,母亲担心她就留了下来。

  刚刚写到这里,蔺洵数了数字数,已经足够近三万字,他就愉快的当起断章狗,把故事停在此处,勾的人心痒痒。

  没办法,这些时日除开码字,他还会趁着日头晴朗出去走走活动气血,旧血不去新血不来,久坐不动身体怎么好的起来?也不指望这身体能骑马打仗,至少不能气喘吁吁?一连十几日坚持下来,他觉得身体好多了,呼吸间也不再急促,更不会半夜惊醒。

  带着自己的手稿,蔺洵再次去了上次那家笔墨店,做生不如做熟,他还觉得跟那老板挺有默契的。

  老板看着他带着手稿而来要刊印,心里还嘀咕怕不是曲高和寡?他知道很多书生的调调,自以为才学出众技惊四座,叫人一见就惊掉眼球。但话本属于通俗文学,越是简单好读越是受欢迎,最好贩夫走卒都能明白,那才算的上一本好书。

  不过接过底稿后,老板在心里打定主意,他才不会多嘴得罪财神爷,等刊印后售卖不出,财神爷自己就回过味来。再说财神爷十分富裕,说不定自印自赠呢!

  老板早年读过几年书,屡试不第后才接手家里的店铺,他鉴赏能力不错,不然也不能把店铺经营的有声有色。他看开头,喔,是个官宦小姐的故事,可千万别写什么私奔啊后花园谈情,他害怕愤怒的小姐们砸了他的店。

  之前的话本老是爱写这些,书生们倒是痛快了,可偶尔过来买话本的小姐们气的撕了书扔到他面前,这不是平白编排她们清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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