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十、优待条件要商量,清帝退位凄惶惶_北洋往事·那些军阀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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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题,专心致志的审查这份清帝退位文书。

  刚一打开,电报的抬头上便写着“关于大清皇帝优礼之条件”几个大字,众人见后立刻一片哗然,说:“这清帝退位、清室已亡,还扯什么‘大不大’的,就是‘优礼’二字,也属不妥。”一议员插嘴道:“直接改成‘清帝退位之优待条件’,岂不方便?”众人听后,拍手称好,便命书记员另纸记上。

  待看到第一款:“大清皇帝尊号,相承不替,国民对于大清皇帝,各致尊崇敬礼,与各国君主相等”,众人读后更是大笑,说:“清帝既已退位,我等国民还去尊崇他作甚?不如直接改成‘清帝退位后保留尊号,待以外国君主之礼’即可。”

  电报稿的第二款:“大清皇帝岁用,每岁至少不得短于四百万两,永不得减额。如有特别大典,经费由民国担任。”对于此款,众议员倒无甚意见,只是将“四百万两”改成“四百万元”,将“特别大典”一条删去。

  第三款则写着:“大内宫殿或颐和园,由大清皇帝随意居住,宫内侍卫护军官兵,照常留用。”一看到这条,众议员立刻跳了起来,说:“既然已经退位,怎能再在宫禁中居住,难道尚要做个万年皇帝不成?”一议员接口道:“何不让他搬到颐和园居住?”另一议员则反驳道:“颐和园规模宏大,耗费巨资所修建,岂不便宜了他?”一群人在争吵间,一老成稳重的议员道:“既然清帝已经答应逊位,倒也不可过于逼迫,稍给他留点颜面为妥。”众议员一想也是,便改成:“清帝逊位后,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照常留用。”

  接着便是第四款,“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民国妥善保护,并设守卫官兵,如遇大清皇帝恭谒陵寝,沿途所需费用,由民国担任”,议员们大摇其头,说:“清室的宗庙陵寝由民国保护倒无不可,毕竟明朝陵寝也曾得到清室保卫,可以同等对待,但若是废帝时常去拜陵寝,岂不耗费?不可不可!”于是便将此款改成:“清室逊位后,其宗庙陵寝由民国妥慎保护。”

  待看到第五款,“德宗崇陵未完工程,如制敬谨妥修,其奉安典礼,仍如旧制,所有经费,均有民国担任。”对于这款,议员们倒无甚反对意见,不过稍改数字,大意仍旧同原文一般。原来,崇陵工程此时正在修建中,光绪皇帝的遗体尚未入土为安,而国民对光绪皇帝多抱同情之态度,想必议员也是如此。何况,光绪的皇后隆裕太后尚且在位在世,国人为人做事,也不好过于刻薄。

  第六款,“宫中所用各项执事人员,均由大清皇帝留用”,对此,议员们也颇为踌躇,这常年在宫中服役的宫女太监,这些人又无从事其他工作之能力,倘若全部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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