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列传158_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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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列传158

  ○郑王庭秀附仇悆高登娄寅亮宋汝为

  郑,字致刚,建州人。政和八年举进士,授安陆府教授,权信阳县尉,监南康酒税。遂召为御史台主簿。张邦昌之僭号也,挺身见高宗于济州。既即位,擢监察御史,迁右司谏,升为谏议大夫。

  帝至杭州,奏曰:“陛下南渡出于仓卒,省台寺监、百司之臣获济者鲜,当擢吴中之秀以为用。况天下贤俊多避地吴、越,宜令守臣体访境内寄居待阙,及见任宫观等京朝官以上,各具姓名以闻,简拔任使,庶几速得贤才以济艰厄。”诏从之。

  苗傅、刘正彦等逆乱,庭立面折二凶,且谓逆贼凶焰炽甚,非请外援无可为者。乃上章待罪求去,退见吕颐浩,议兴复计,太后降诏不允。朱胜非言面折二凶事,拜御史中丞。

  时二凶窃威福之柄,肆行杀戮,日至都堂侵紊机政。言:“黄门宦者之设,本以给事内庭,供扫除而已。俾与政事,则贪暴无厌,待以兵权,则惨毒无已,皆前世已行之验也。故宦官用事于上,则生人受祸于下,匹夫力不能胜,则群起而攻之。是以靖康之初,群起而攻之者庶民也;睿圣皇帝南渡,驻跸未安,群起而攻之者众兵也。今当痛革前弊,并令选择其人,曾经事任招权纳宠者,屏之远方,俾无浸淫以激众怒,则赏罚之柄自朝廷出,国势尊矣。仍谕军法便宜,止行于所辖军伍,其余当闻之朝廷,付之有司,明正典刑,所以昭尊君之礼而全臣子忠义之节也。”疏留中不出。对,请付外行之。

  又论:“黄潜善、汪伯彦均于误国,而潜善之罪居多,今同以散官窜谪湖南;钱伯言与黄愿皆弃城,吕源与梁扬祖皆拥兵而逃,今愿罢官,扬祖落职,而源、伯言未正典刑,非所以劝惩。”诏窜削有差。

  傅、正彦日至都堂议事,奏:“将帅之臣不可预政。”及闻以签书枢密院召吕颐浩,以礼部尚书召张浚,分张俊兵以五百人归陕西,而浚不受尚书之命,俊不肯分所部兵,遂谪浚居郴州,擢俊以节度知凤翔。知出二凶奸谋,具章乞留颐浩知金陵,浚不当贬,不报。遂遣所亲谢向变姓名,微服为贾人,徒步如平江见浚等,具言城中事,以为严设兵备,大张声势,持重缓进,使贼自遁,无惊动三宫,此上策也。浚等闻之,皆感激奋厉为赴难计。

  俄诏睿圣皇帝为皇太弟、天下兵马大元帅,幼主为皇太侄,即与大臣进议,以为:“在庭公卿、百司、群吏皆昔之臣属也,今则与之比肩事主矣。稽之于古,则无所法;行之于今,则实逆天。或者谓大元帅可以任军旅之大事,臣窃以为不然。昔舜之禅禹也,犹命禹徂征有苗,则禹虽受禅,而征伐之事舜犹亲之也。唐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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