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列传150_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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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列传150

  ○周必大留正胡晋臣

  周必大,字子充,一字洪道,其先郑州管城人。祖诜,宣和中卒庐陵,因家焉。父利建,太学博士。必大少英特,父死,鞠于母家,母亲督课之。

  绍兴二十年,第进士,授徽州户曹。中博学宏词科,教授建康府。除太学录,召试馆职,高宗读其策,曰:“掌制手也。”守秘书省正字。馆职复召试自此始。兼国史院编修官,除监察御史。

  孝宗践祚,除起居郎。直前奏事,上曰:“朕旧见卿文,其以近作进。”上初御经筵,必大奏:“经筵非为分章析句,欲从容访问,裨圣德,究治体。”先是,左右史久不除,并记注壅积,必大请言动必书,兼修月进。乃命必大兼编类圣政所详定官,又兼权中书舍人。侍经筵,尝论边事,上以蜀为忧,对曰:“蜀民久困,愿诏抚谕,事定宜宽其赋。”应诏上十事,皆切时弊。

  权给事中,缴驳不辟权幸。翟婉容位官吏转行碍止法,争之力,上曰:“意卿止能文,不谓刚正如此。”金索讲和时旧礼,必大条奏,请正敌国之名,金为之屈。

  曾觌、龙大渊得幸,台谏交弹之,并迁知阁门事,必大与金安节不书黄,且奏曰:“陛下于政府侍从,欲罢则罢,欲贬则贬,独于二人委曲迁就,恐人言纷纷未止也。”明日宣手诏,谓:“给舍为人鼓扇,太上时小事,安敢尔!”必大入谢曰:“审尔,则是臣不以事太上者事陛下。”退待罪,上曰:“朕知卿举职,但欲破朋党、明纪纲耳。”旬日,申前命,必大格不行,遂请祠去。

  久之,差知南剑州,改提点福建刑狱。入对,愿诏中外举文武之才,区别所长为一籍,藏禁中,备缓急之用。除秘书少监、兼直学士院,兼领史职。郑闻草必大制,上改窜其末,引汉宣帝事。必大因奏曰:“陛下取汉宣帝之言,亲制赞书,明示好恶。臣观西汉所谓社稷臣,乃鄙朴之周勃,少文之汲黯,不学之霍光。至于公孙弘、蔡义、韦贤,号曰儒者,而持禄保位,故宣帝谓俗儒不达时宜。使宣帝知真儒,保至杂伯哉?愿平心察之,不可有轻儒名。”上喜其精洽,欲与之日夕论文。

  德寿加尊号,必大曰:“太上万寿,而绍兴末议文及近上表用嗣皇帝为未安。按建炎遥拜徽宗表,及唐宪宗上顺宗尊号册文,皆称皇帝。”议遂定。赵雄使金,赍国书,议受书礼。必大立具草,略谓:“尊卑分定,或较等威;叔侄亲情,岂嫌坐起!”上褒之曰:“未尝谕国书之意,而卿能道朕心中事,此大才也。”

  兼权兵部侍郎。奏请重侍从以储将相,增台谏以广耳目,择监司、郡守以补郎官。寻权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

  一日,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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