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9部分_雾锁天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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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灰,不信你试试。我过了一个星期去那里,手上也没那么多灰。所以,录像拍到你翻抽屉的时间,应该是在七月二十二日之前,也在七月二十一日刘玉如打扫房间之前—可是,你为什么要承认,你是在那天早上去的办公室呢?因为,你要为自己寻找不在场证明。而让警方自己去证明这一点,最有说服力!

  “从原平路的办公室到大理路的工地,骑车需要十五分钟,你在办公室又逗留了十五分钟,而你在大理路工地附近报警的时候的确是七点一刻左右。所以,照这样推算,假如你在六点四十五分之前袭击我之后赶到原平路偷窃,又再赶回大理路,的确来不及。但假如,那天早上你在原平路的办公室没待那么久呢?假如,你根本连楼都没上呢?那十五分钟不就消失了?

  “其实过程应该是这样的。七月二十日下午,你从雷海琼那里获得保险柜的密码之后,就到原平路的办公室去试了密码,并安装了录像机。你故意拍下了你翻抽屉的场面,那时房间还没被打扫过,所以你的手上沾满了黑灰。由于窗帘是拉着的,所以从录像里看不清那时是早晨还是下午。你走的时候,关掉了录像机的开关。七月二十一日晚上,在你从刘玉如身上拿到保险柜钥匙之后,又一次光顾原平路办公室。这次,你真的拿走了钱。你在临走时,重新打开了录像机。七月二十二日,你谎称收到一张字条,说让你在七点一刻到工地见面。不用问,那张字条是你自己写的,后来你又用同样的方法把我骗出公寓,企图谋害我朋友!”说到这里,高竞忽然提高嗓门,从椅子上蹦了起来。

  “陈牧野,你差点谋杀了她!你当时是真的想杀她吗?还是想给我们一个警告?!”他指着身边的莫兰质问他。

  牧野冷哼一声,她注意到他又看了一次表。七点五十分。

  “高竞,说下去。”莫兰再次催促。

  高竞用一秒钟平和了一下情绪,才说:

  “你写条子无非是为了撇清自己,同时混淆警方的视线。我估计你那天早上大约是六点过后到达大理路的工地的。根据警方对刘玉如尸体和现场附近的勘察,可以肯定,刘玉如在死亡之前,曾经被扔在工地简易房旁边的一堆垃圾里,她的脑部背部都有不同程度的外伤。很明显,你是先打昏她,然后再捆住她的手脚,把她放在那里的。七月二十二日早晨,你看我差不多快到了,就杀了她,随后,你利用我对工地的不熟悉,在背后袭击了我。那时候是六点四十五分,你立刻骑车赶往原平路。我记得你外婆说过,之前,你曾多次去过那栋大楼,可为什么那时候门卫没觉得你可疑呢?我认为那天早晨,你是故意做出鬼鬼祟祟的样子才引起门卫的注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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