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十四章当红影帝宋昀_每天都觉得池爷他不对劲(商初时、池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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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弹钢琴。

  他以为,世界上所有人,都应该像爷爷和父母,以及姑姑那样,深深爱着他。

  而他喜欢的人,也绝对不许去喜欢别人。

  幸好,现在遭报应了。他被商家扫地出门后,挺着肚子,作为一个不被社会接纳的怪物,到处流浪,东躲西藏,甚至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摒弃自尊,去垃圾场里翻找吃的。

  反观宋昀,却终于迎来曙光,在娱乐圈闯荡出一片天地,人人称羡。

  商初时从回忆中回过神来,又听同事们提到一个熟悉的名字。

  “就那个资源咖商哲奚?我的吗,老板疯了吗,签那个花瓶?”

  “别,说他是花瓶都委屈花瓶了。至少花瓶长得好看,商哲奚不说丑,但在娱乐圈里真算不上能看。”

  “我是听说,池董的爷爷跟商家那个首富老爷子是至交,反正两家很久以前就挺亲近的。可能是看在这层关系上,池董才签商哲奚的吧。”

  一群人正叽叽喳喳地讨论,商初时脸色煞白,耳朵里嗡嗡地响。

  商哲奚?

  池霆还签了商哲奚?

  他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快到中午的时候,确切消息传出,盛世娱乐的确签了宋昀和商哲奚,宋昀跟他经纪人还来了公司,正在董事长办公室里。

  全公司都在讨论,宋昀跟池霆什么关系。

  看池霆为了宋昀,直接收购一家公司的壮举,可见在池霆心中,宋昀的分量有多重。

  如今同性婚姻合法,就算明天传出两人要结婚的消息,全公司也只会笑呵呵地送上祝福。

  饭点过了很久,其他人都开始睡午觉了,商初时在肚子咕噜噜地抗议后,才从龟缩的工位后头,蹑手蹑脚地去食堂。

  他很怕会遇上宋昀,即便知道,宋昀不会为了以前的事找他麻烦,可在犯下那么多过错后,他终究无法面对宋昀。

  尤其是,对方光鲜亮丽,是拥有万千粉丝的明艳大明星,而自己穿着几十块钱,洗得掉色的劣质地摊货,为了几块钱抠抠搜搜地食堂讨要剩饭。

  狼狈的对比之下,他再舍弃了自尊心,也难以抬起头来。

  走廊里空无一人,商初时刚放心大胆地迈出第一步,就听身后有道温柔的男声传来。

  “我听池霆说,你也在这家公司上班,本来想见见你,但又担心打扰你,所以没主动过来。没想到,还是偶然之下碰面了。”

  商初时浑身一僵,反射性埋头,大步往前走,身后的人却喊出声,“商少……初时,商,那个,初,初……小时……商先生?”

  宋昀纠结了半天,结结巴巴喊了几个名字,都没想好,到底该怎么称呼商初时。

  他还是跟以前一样,太过体贴,温柔得让人无所适从。

  商初时抱紧饭盒,收拾好惊慌的神情,转过身去,却满脸难堪,“宋大明星,您好啊。”

  宋昀很温柔的笑,“你总算不跑了,要是必须来追你,我肯定追不上。”

  宋昀刚出电梯,身后还跟着经纪人。

  跟四年前最后一次相见比,现在的宋昀更加漂亮而柔和,身姿挺拔修长,气质绝佳,不愧是光芒万丈的大明星,明艳得惊人。

  他从小就很漂亮,那会有种雌雄莫辨的中性美,有时候即便是小霸王商初时,面对他那张过分好看的脸,都会悄悄脸红。

  长大后,这份光芒万丈的美貌升级了几个版本,是光看一眼,都要炫目许久的程度。

  相较之下,商初时是如此局促落魄,黯淡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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