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41章 宰相的日常_一世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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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议,直接由知制诰拟敕令,用印之后颁行天下。宰相不同意,则封还,重新送回宫中去。宰相正式称呼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合中书施政和门下封驳为一体,隋唐时的三省制实际已经废除,部分恢复了秦汉的丞相制度。给事中的封驳权,部分地转移到了通进银台封驳司。不过这衙门相对中书相当弱势,有时候宰相直接不理会他们。

  把关于政事的手诏分到一边,把赵祯的私事放到一边。私事无非是要给哪个妃子加封号加月俸,要给哪个外戚、宗室之类的亲戚封官加钱。皇帝也是人,是人就免不了各种各样的人情纠葛。赵祯的耳朵根子软,经常是亲近的人在他面前说一说,要官要钱,他随口就答应了。有时候为了表示自己真心是爱哪个嫔妃,帮哪个亲戚,还会当面写成手诏。

  皇帝答应得随便,宰相封还得也就随便。徐平把赵祯自己私事的手诏堆成一堆,随手划拉进旁边放的一个布袋子里。每到月底,徐平进宫奏事,会把这袋子还给赵祯。

  这办法不是徐平首创,他也是沿袭成例而已。王曾所说的怨归于己,恩归于上,这种做法也是其中的一部分。这种手诏不由宰相挡下来,真当敕令发出去,赵祯就等着上朝被群臣喷。大部分时候都是他被喷了,还要把敕令收回去,宰相也被连累着丢人。这种事情出现得多了,是宰相失职的一种表现,会被台谏喷得干不下去。

  去掉了赵祯私事的手诏,徐平才细看关于政事的手诏。哪些可以施行,放到一边让宰执传阅签字画押。哪些徐平不同意,直接就收起来,入宫奏事的时候跟赵祯说明理由。徐平认可了的,其他宰执有不同意见,会在政事堂聚议的时候提出来,大家一起拿主意。

  这就是徐平每天在政事堂里的日常工作,大部分的精力和时间,都花费在这上面。

  治国理政的是宰相,而不是皇帝,皇帝决定的是谁来当这个宰相。君权和相权的牵制是由制度来保证,而不是看皇帝的品性,看宰相的能力。权力和责任是配在一起的,没有权力当然也就没有了责任。皇帝直接来处理政事,就没有哪个宰相愿意怨归于己,恩归于上了,这世界上谁也不是傻子。官员是从属于政权的,而不是皇帝的家臣奴才。

  前几天徐平跟赵祯谈论过奴仆制度,认为现在还残存着唐时的奴婢,是不合理的。赵祯考虑过后,同意了徐平的意见,直接下了手诏,不论官私,放天下奴婢为良。

  从真宗皇帝时候起,私奴婢已经不合法,民间虽然还有奴仆之名,实际上是雇佣来的良人,拿钱干活而已。不过还有官奴婢,主要来源是反叛的人员的家属,多配属在京城各司下的场务里。这些人的人身限制已经不多,但在法律意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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